英语中级口译证书考试注意事项
一、英语中级口译笔试(即英语中级口译第一阶段考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报名时选定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保卡、护照、驾照。如使用二代电子学生证,必须同时出示户口本原件),未带两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2、关于笔试中听力部分考试的提示:通过校园发射台播音的考点,考生需自带收音机和耳机,按考点规定的频率收听广播,考试前需试音;通过多媒体教室(或语音室)设备收听广播的考点,考试前无需试音。请考生根据考点播音设备要求,配备收音机和耳机及充足的电池,其他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不得携带进考场。
3、考生于13:30进入考场,签到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置于考桌的左上角或右上角;将考试必需品:包括收音机、耳机、电池、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置于桌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地方;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一律关闭,不得随身携带。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4、考试于13:50正式开始。考生若需中途离场,必须在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场;但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离场。
5、笔试结束三周后,将在“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网”公布查询成绩的具体日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笔试成绩,网址:。
6、笔试成绩合格者,两年内可报考口试(含本期共四次)。“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网”于每年的4月或10月中上旬公布口试报名日期。
7、笔试成绩合格者,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上海外语口译笔试证书》。“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网”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中上旬公布申请办理证书的具体日期。
8、考生参加口试、领取证书均须出示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9、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3774103, 021-65422405(节假日除外)。
二、英语中级口译口试(即英语中级口译第二阶段考试)
1、参加口试的考生,必须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报名时选定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保卡、护照、驾照。如使用二代电子学生证,必须同时出示户口本原件)以及口试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口试通知单。
2、关于口试的具体安排:
⑴请考生按照口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指定候考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鉴于口译考试的特殊性,考生在候考室可能需要等候较长时间,请做好充分准备。
⑵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内交由工作人员封好后自行保管,考生在候考、备考及考试时间内均不得启封使用手机、耳机、各种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及其他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不论受益与否,均作违纪处理,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取消本期考试资格。
⑶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场中必须听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
⑷被叫到口试序号的考生,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至备考室备考,备考后再由考场工作人员领至各口试考场外静候考试。此时,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座位。
⑸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入座,由主考官查验准考证、口试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后正式开始考试。主考官录下考生口述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然后开始口语部分考试。口语部分考试结束后,主考官开始播放口译部分试题。每段试题后留有间隙时间供考生翻译(中级口试为15-25秒),间隙之间以“嘟”声提示开始或结束,考生应抓紧时间进行记录并且作口头翻译。
3、“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网”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中上旬公布查询口试成绩和申请办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的具体日期。
4、考生参加口试、领取证书均须出示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5、《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考试》口试咨询电话:021-65422405(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