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专家 “江江”涉嫌剽窃

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著作权法》有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教育的教科书,可以不经过作者或译者事先同意,先使用后付费,前提是已经公开发表,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同时,出版社应该执行这些义务,给作者署名,标明出处。第二,使用后向著作权拥有者支付报酬。这是法律许可的。

张洪波认为,在本案例中,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的《同步阅读》,基本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教科书。其选用的作品,必须经过原作者和译者的同意,才能使用。出版社应该先去核实原作者是否在版权保护区内,如果在版权保护区内,对他作品的使用和修改,都应该征得原作者的同意。还有译者的情况,如果译者在版权保护区内,就应该征得译者的同意。

另外,对于《树的故事》署名“江江”而没有注明作者和译者,张洪波认为,如果先假定存在“江江”这位作者,那么从《著作权保护法》的角度讲,这是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和署名权。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出版者在出版图书的时候,应该履行合理注译的义务,也就是审查出版内容有合法来源,必须有原作者的授权。如果原作者存在剽窃,作者需承担责任,出版社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纠正署名,赔偿损失,公开道歉。

出版社 暂不方便回应

昨日,本报记者致电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问及此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书的编写出版方不想就此事公开回应。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根据惯例,人教社会对每个来信提出建议的读者作出回应。

家长质疑 教材提供抄袭范例?

阿甲的微博发布之后,即有网友评论。

小溪散步,是一位儿童阅读的积极推广者,她得知此事后,认为这是出版社不负责任的表现:“《爱心树》是非常经典的童话作品,很多孩子都会读到,也都会意识到《同步阅读》存在抄袭行为。”

身为大学教师的小丁妈妈,持类似观点,“教学对孩子的思维和行为都是有引导作用的,这样的做法,会给孩子一个抄袭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