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存款人——可以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按存款人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可以申请开立,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提供付款依据;应纳税的需提供完税证明。 

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和现金收付):只有一个
              ——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借款和其他需要):只收不付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基本账户的范围:

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一行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军级以上单位财政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可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基本建设资金,住房基金,社保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入

(4)临时存款账户: 适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注册验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期间临时存款账户只收不付  

按开户地的不同——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 

1、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贷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合规原则: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银行应按规定预存款人核对账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开立——应在注册地或者所在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条件的可以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填写申请——银行审核——办理开户手续——备案——预留签章卡片

变更——存款人下流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改变
2、单位iede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变更

撤销——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货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钱只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2、开户银行管理
3、存款人管理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惩罚

1、存款人责任 

开立、撤销账户时:

A、非经营性存款人,罚款1000以下 
B、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1万~3万罚款
C、追究刑事责任

账户使用过程中:

A、非经营性存款人,罚款1000以下 
B、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5000~3万罚款  

伪造,变造,私印开户登记证:

A、非经营性存款人,罚款1000以下
B、经营性的存款人,1万~3万罚款
C、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责任 

开户过程中:

A、警告
B、罚款5万~30万
C、纪律处分
D、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银行停业或者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
E、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过程中:

A、警告
B、罚款5000~3万
C、纪律处分
D、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
E、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