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同等学力人员除符合上述1~5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已取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修完6门以上相近专业硕士课程(其中至少要有基础理论或专业基础、专业课各两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交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的成绩单);

(3)  近5年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完成过部、省级鉴定的科研课题(前三名),或正在主持部、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过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有个人证书)。

8.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成果显著,或在经济或其它相关管理部门作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9.报考非定向博士生一般无须所在单位同意,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名日期

 第一次:2005年9月1日至10月8日第二次:2006年2月20日至4月28日。

四、报名地点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

⒈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体格检查表和准考证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

⒉考生须准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分别贴在报考博士生登记表、体检表和准考证上;

⒊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

(2)    专家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5)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同等学力者不交(3)、(4)两项材料,但须按同等学力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或人事部门证明,6门以上硕士课程成绩单,3篇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

⒋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日期

第一次:2005年10月25日、26日; 第二次:2006年5 月18日、19日。

七、考试地点

江苏大学本部(详见准考证)。

八、考试方法及科目

⒈外国语(含听力测试);

⒉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参考书目为《自然辨证法教程》(第一版),钱兆华主编,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2000年1月;

⒊其余考试科目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⒋考试方式:笔试;

⒌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确定二门加试课程,加试课程在所报专业入学考试科目②、③中各另选一门;

⒍考生在初试结束后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语言表达能力、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等。

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考试时要求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进考场。

九、学习期间待遇

非定向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按月发给博士生助教津贴。

十、关于招生名额

   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招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