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江苏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08年招收博士生4名左右。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完6门及以上相近专业硕士课程且成绩合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前
  报名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办(外地考生可邮寄报考登记表函报)。
  2、报名程序
  (1)网报及函报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也可直接下载报考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将书面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外地考生可邮寄函报)。
  (2)信息确认
  已网报或函报的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考试费,交验有关报名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信息确认时考生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并交验下列相关材料: 
  ①已确认填写好帖有2寸照片的考生报考登记表1份,另附2寸本人登记照2张;
  ②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体格检查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
  ④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全日制应届硕士生研究生证(附复印件);
  ⑤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附论文评议书)。
  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④⑤⑥项材料,但须按照同等学力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或人事部门证明,6门以上硕士课程成绩单,1篇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到我校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材料不全的,不予考试和录取。
  (3)核发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正式准考证。

  五、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8年5月中下旬,地点在江苏科技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笔试科目为:
  ⒈政治理论(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 
  ⒉外国语;
  ⒊业务课两门。
  复试:复试方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确定三门加试课程,除政治理论外,另两门加试课程为所报专业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以上所有科目的具体考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七、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

  八、学习期间待遇
  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或协议执行。其中,国家计划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学校提供普通奖学金,导师每月还可根据博士生担任助教、助研工作情况提供一定的津贴。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