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09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80 名。全年招生两次报名考试,一次入学。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三至五年

  四、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 纪守 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

  (3)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学硕士生(限本校 2007 年入学的少数优秀硕士)。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2) 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6、现役军人 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日期

  2009 年招生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 2008 年 9 月;第二次报名时间: 2009 年 3 月。同等学力及提前攻博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次报名考试。

  六、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或者网上报名与函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 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打印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场报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院教学主楼一楼东 128 室)。

  3、函 报:将 报考材料及报名费寄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报名手续

  1、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录入 2009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及个人资料、下载报名表格(网址: )打印填写、确认签名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网上报名后,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凭硕士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应届硕士毕业生凭研究生培养部门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缴纳报名费 200 元。

  3、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学术论文刊载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两份或提交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交纳专家评议费 300 元,由我校组织两名以上专家评议,确定与硕士毕业生学力相当后,方可报考。

  4、考生须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主管部门盖章有效;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2) 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3)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生可先提交学位论文详细摘要。提前攻博人员要提交招生导师组综合考核材料;

(4) 硕士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前补交);

  (5) 政治审查表和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有效);

  (6) 网报信息采集卡(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

  (7) 近期 1 寸免冠照片一张。

  ※ 同等学力者不交 (3) 、 (4) 两项材料

  5、考生提交所有信息 材料均须准确真实,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

  八、考试

  初试为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考自然辩证法,同时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第一次考试时间: 2008 年 11 月 中旬;第二次考试时间 : 2009 年 4 月中旬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所有考生均须按时到我校参加初试及复试。

  九、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我校2009年继续面向博士生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博士生奖助学金将划分为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部分,资助对象为在博士生入学考试中成绩优异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1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学业奖学金资助及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优秀奖学金(第一年按入学成绩评定,第二、第三年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委托培养及未获得博士生奖助学金资助的自筹经费考生需签订相应培养协议,委托培养由单位提供培养费共计 36000元;自筹经费由考生个人提供培养费用 共计 30000 元 。

  十、毕业分配

  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类别考生需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委培和定向博士生按原委培、定向合同单位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 、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 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 710055 联系人: 何静静

  联系电话 : (029)82202244 E-mail: 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