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三、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相关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4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5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