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相关通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现场确认前须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定向培养协议书(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招生工作栏目资源下载下载),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6)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双少”考生申请材料、“定向”考生现场确认后需将定向培养协议书于2014年11月15日前用EMS邮寄到达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