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专文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银行”)。西藏银行将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作为发起人之一的成都银行将以货币资金认购1.5亿股份,占总股本的10%。

  筹建中的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此次筹建西藏银行,是成都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西藏发展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体现。西藏银行成立后,成都银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参与到西藏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全力配合国家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西藏、服务西藏,以金融力量支持西藏特色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广大农牧民及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