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不良贷款管理

  13、1概述

  不良贷款的定义、成因、处置方式

  13、2现金清收

  现金清收准备:债权维护及财产清查

  常规清收:直接追偿、协商处置抵质押物、委托第三方清收

  依法清收:提起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债务人破产

  13、3重组

  概念

  条件:通过债务重组,借款企业能够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通过债务重组,能够弥补贷款法律手续方面的重大缺陷;通过债务重组,能够追加或者完善担保条件;通过债务重组,能够使银行债务先行得到部分偿还;通过债务重组,可以在其他方面减少银行风险。(符合一项即可)

  贷款重组的方式:变更担保条件,调整还款期限,调整利率,借款企业变更,减免贷款利息

  司法性贷款重组:破产重整,和解与整顿

  13、4以资抵债

  1、债务人以资抵债的条件、范围

  2、抵债资产的接收:确定其价值(借、贷双方的协商议定价值;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冲减贷款本金与应收利息

  3、抵债资产的管理

  抵债资产的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及时处置

  抵债资产的保管: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

  抵债资产的处置:不动产和股权,动产;拍卖,对外出租,转为自用

  监督检查

  考核:待处理抵债资产年处置率、待处理抵债资产变现率

  13、5代帐核销

  呆账的认定

  呆账核销的申报:申报材料

  呆账核销的审批:银行发生的呆账,经逐户、逐级上报,由银行总行审批核销。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并上报总行备案。

  呆账核销后的管理:检查工作,抓好催收工作,认真做好总结。

 

  相关推荐

  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各章习题汇总

  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各章考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