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声誉风险管理和战略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时间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2009年1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明确指出,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中。

  2009年8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一、声誉风险管理的内容及作用

  1.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应当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①明确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和价值理念;

  ②有明确记载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③深入理解不同利益持有者(例如股东、员工、客户、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对自身的期望值;

  ④培养开放、互信、互助的机构文化;

  ⑤建立强大的、动态的风险管理系统,有能力提供风险事件的早期预警;

  ⑥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有能力在出现问题时及时纠正;

  ⑦建立公平的奖惩机制,支持发展目标和股东价值的实现;

  ⑧利用自身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影响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

  ⑨建立公开、诚恳的内外部交流机制,尽量满足不同利益持有者的要求;

  ⑩有明确记载的危机处理/决策流程。

  2.声誉风险管理的作用:

  ①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员;

  ②明确产品和服务的溢价水平;

  ③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阻碍;

  ④维持客户和供应商的忠诚度;

  ⑤创造有利的资金使用环境;

  ⑥增进和投资者的关系;

  ⑦强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

  ⑧吸引高质量的合作伙伴和强化自身竞争力;

  ⑨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威胁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