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
  (一)我院在复试前将对涉及考生资格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我院将于2015年3月在网站公布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15年4月中旬左右完成。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被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2015年招生规模数,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凡有如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政审不合格者。
  (二)体检不合格者。
  (三)凡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者。
  九、学制
  学制为3年,其中:在河海大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2年。
  十、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院对第一志愿考生按3000元/人·学年、调剂志愿考生按5000元/人·学年收取学费。
  十一、奖助学金
  (一)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贴两部分。
  (二)奖学金包括国家级奖励及院级奖励两部分。
  1、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两部分。
  2、院级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课程学习、优秀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实践、优秀科技创新及优质生源等奖学金。
  十二、医疗
  我院除了按规定为每位同学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及学生平安保险外,还提供一定比例的医疗费补助。
  十三、其它
  (一)在我院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期间入住配有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的研究生公寓,每间住2人。
  (二)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如有下达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部将会在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在国家线下达后尽早加入群号为:322878980的2015长科院研招群。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院概不负责。
  (四)由于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监审处02782829720
  咨询电话:研究生部02782820003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5
  邮政编码:430014
  网址:
  长科院2015年研招群号:322878980
  联系电话:027-82820003;027-8282997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