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核算的整体要求

a 依法建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依法应当实行代理记账。账簿应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统一核算不得私设账簿。
b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体现了真实性和客观性。填凭证,登账簿,编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c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基本要求)

伪造——无中生有
变造——篡改事实
变造签章=伪造
d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1、收入确认法
2、企业所得税法
3、存货计价法
4、资产减值准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法
6、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法
7、外币折算法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变更必要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e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中文。在民族自治的地方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f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会计核算的内容 

a 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 
款项——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阜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各种备用金等。
b 财务的手法,增减和使用
c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 资本的增减
e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f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g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3、会计年度 

按公历日期划分(1.1~12.31)——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4、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同会计记录文字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