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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7岁以上的孩子讲读原版书,会要求孩子预备一根荧光笔。我讲读原版书的时候,会挑选比较长的句子,让孩子在句中特定位置,将若干词语涂上颜色。

一根荧光笔,能帮助孩子熟悉英文的“词序(word order)”。所谓“词序”,就是英文单词的排列顺序。

单词的排列顺序,决定句子的意思。比如,“小狗追小猫”和“小猫追小狗”,两句话意思完全不一样。我接触过很多学生,也观摩过很多英语课,我总有一种遗憾,那就是我们的学生,对英文词序的体认,还不够清晰。

7 岁以上的孩子学英语,应该对英文“词序”,有清晰的体认。事实上,只要“词序”正确,再掌握一些单词,就可以开始外语沟通。孩子即使不懂细微的语法规则(比如用 a 还是 the ),亦不妨碍外语沟通的开始。

中文和英文,明显存在“词序”差异。请看下面两句话,观察荧光笔的位置。

中文词序:蛋糕是 牛奶鸡蛋面粉做的 食品。

英文词序:蛋糕是食品,牛奶鸡蛋面粉做的

在中文句子里,荧光笔出现在“食品”前面,而在英文里,荧光笔出现在“食品”后面。道理很简单,在英文中,一个中心词(如上例“食品”),若被一个长定语(如上例“牛奶鸡蛋面粉做的”)所修饰,那么,该定语结构,往往置于中心词之后。这样的定语结构,被称作“后置定语”。

在英语中,“分词结构”和“定语从句”,往往充当“后置定语”的角色。孩子听我讲读原版书,如遇各种“后置定语”,我将根据情况,让孩子使用荧光笔。比如,《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有这样一句话:He hurried to his

car and set off home, hoping he was imagining things, which he had never hoped before, because he didn’t approve of imagination. 我会让孩子把 which he had never hoped before 涂上荧光笔。

在原版书讲读过程中,我利用孩子对色彩的敏感,利用荧光笔,强化孩子对英文“词序”的体认。这样的训练,是孩子“一眼看懂英文长句”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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