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硕士生,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试行办法。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
  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生(不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三、选拔名额
  一般不超过全校当年博士生招生名额的四分之一,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确定。
  四、选拔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学院排位前30%,学位课和必修课的考试成绩一般在75分以上;
  3、在硕士生学习阶段,以第一作者名义至少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A、B类期刊分类见上理工[2008]70号文件);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5、有两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该生硕士阶段的导师;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选拔时间
  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硕士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当年3月-4月)进行。
  六、选拔办法及程序
  1、经本人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拟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提交博士点所在学院;
  2、学院组成资格认定委员会(一般由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及学科综合考试等;
  3、学科综合考试:内容应覆盖二至三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学科综合考试的试卷、答卷及面试记录等材料作为资格考核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4、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可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当年秋季入学,转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其他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