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高层次人才尽快成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充分考虑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独特性,既要遵循研究生教育的自身规律,又要结合我校的实际。
  1、培养目标
  和公开招考的博士生要求相同
  2、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至五年。课程学习阶段一年至一年半,论文阶段应不少于二年半。提前完成学业者可适当缩短学制。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导师、院(系)同意并报研究生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年,延长期间不再享受普通奖学金。
  3、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结合本学科研究方向的需要,在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内,制定出适合其特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部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4、课程设置
  为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课程设置要同时兼顾硕士生课程的基础和博士生的特殊要求,不宜把两段课程机械相加或完全抛弃原有的学位课。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必修环节和非学位(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22~24学分,公共必修环节3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2学分。
  学位课课程设置及学分:
  政治理论课:90学时3学分;
  外语课(一外):200学时5学分。第一学期和当年的博士生同班听课;第二学期单独开课,强化训练外语的综合能力。
  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内容包括本专业部分硕士阶段和全部博士阶段课程):共6~7门,不少于14学分,若学位课中有数学课,必须选学不少于6学分的数学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中须有一部分为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相融合的课程。
  非学位课:5~6门,不少于12学分。
  跨学科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补修二门以上该学科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并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公共必修环节:3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
  对课程考核的要求同硕士阶段或博士阶段课程的要求相同。
  5、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参加资格综合考核,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后,方可享受博士生待遇。通过资格综合考核后,可不进行中期考核,但仍要根据博士生的培养要求进行综合考试。
  1)资格综合考核的内容:
  a:思想政治基本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勇于创新、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b: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综合考试:所有已选学课程必须合格(学位课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60分以上为合格);
  c:科研能力的考核。
  2)资格综合考核的程序: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末到研究生部领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综合考核表》;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在学期结束前送研究生部研究生培养教育科。
  二、学位论文及答辩
学位论文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中博士论文的要求相同;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未达到博士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论文要求时,可以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三、其它
资格综合考核未合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并享受硕士生待遇。
  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