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学历条件: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化验指标正常,无澳抗阳性,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严格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提供相应材料函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确认相结合。报考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生成并打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签字确认后,与报名费150元一并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四)考生应在2009年3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招生办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6、政治审查表;

    7、身份证件复印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须提交3、4、5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