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类型报考;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全日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每天24小时)。
  2.报名方式: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网络报名:
  。
  3.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交纳报名费200元/人。通过邮局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纳。
  三、报考材料
  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外地以邮戳为准)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1.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体格检查表(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本人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6.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书面形式,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②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于2009年3月18日-20日(8:30-11:30,14:00-17: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学生证;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材料不全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二教学楼。
  4.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初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另行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两门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笔试为主。
  5.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场了解考场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六、录取
  1.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拟录取结果可于5月中旬以后向报考院系查询。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4.专业目录中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一名博士研究生。
  七、说明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石大京校〔2008〕55号),为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密切结合,进一步理顺学校、院系、导师和博士研究生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进而调动各方面的内在积极性,激发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与创新热情,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学校、院系和导师筹措资源,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设置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补贴,分为三等,奖学金金额1.92万元—4.2万元不等,奖学金覆盖率为100%。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包括文体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
  2.为了配合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实施,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我校在内的国内49所重点高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从我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博士生出国留学。由国家留学基金及外方合作院校、机构按项目具体规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八、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招生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001 资源与信息学院 89733074
  002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89733086
  003 机电工程学院 89733495
  004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89733089
  005 工商管理学院 89733792
  00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89731308 转自学易网 转自学易网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系)办公室(102200)。
  九、其它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并非最后录取的实际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3.考生报名结束后,研招办会在网上反馈考生的报考材料清单和考试资格初审情况及考前注意事项,请考生注意查询。
  4.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00)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主页网址:
  电子信箱:yzb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