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09年博士招生规模124名左右(含计划外)。
  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1998年9月起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D)授权试点单位。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D)。
  1.通过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获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2.已经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M)并获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且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
  2.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由两名本学科相关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
  4.应届硕士生报名时须已通过CET六级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自获得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并已完成硕士阶段必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2)近五年内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二篇或已经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并为第一作者;
  (3)已通过CET六级考试或发表被SCI收录的第一作者文章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在1.0以上;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英语参加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学校题库命题。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笔试)。
  2.复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部分为专业外语,由各复试专业组命题;
  (2)面试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五、报名
  1.报名日期:2008年12月8日至12日(外地考生可函报)
  2.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现代医学教育中心703B)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编:300070
  3.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 202.113.53.148/ “招生就业”“博士招生”栏目),网上录入报名基本信息并上传,同时下载《天津医科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含准考证、专家推荐书),招办不再另行邮寄。同等学力考生须来我校报名。
  (1)出具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及是否获得硕士学位)。
  (2)报名考务费250元,报名登记表与准考证中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报考人员需详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内容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外地考生特快专递邮寄,以当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准考证
  ③两名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人员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
  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入学报到时提交)
  ⑥CET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只邮寄复印件,原件入学时待查)
  六、初试及复试时间:初试在2009年3月,具体日期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通知。 复试时间为2009 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初试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复试时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
  八、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http:// 202.113.53.148/ “招生就业”“博士招生”栏目)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yzb@
联系电话(传真):022-2354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