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相应教学(临床)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药类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类别 

  三年制,脱产博士生。

  三、报考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奉献精神。

  2.以下(1)、(2)、(3)、(4)项须具备一项:

  (1)经全日制硕士阶段教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且参加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并结业,近5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两篇或获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5名、8名、5名,省级一、二等奖的前7名、5名)一项或以第一负责人身份主持并通过鉴定的省级课题一项或在已通过鉴定的的国家级课题中排名前5之内。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0日。

  2. 报名程序: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公开招考、提前攻博、2006级非医攻博学生,均须在上述时间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网址为),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严格执行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表格,填写并按规定盖章。

  第二阶段:缴费及交报名材料。

  1.经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09年1月15目前将下列材料送至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函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因需当场审验,请考生不要邮寄,原件请同时带来,以备查验。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考生网上报名情况登记表

  (3)准考证(须与登记表贴同一底版照片);

  (4)专家推荐书两份;

  (5)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必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全文或草稿,评议书复印件允许推迟到入学前补交;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允许推迟到入学前补交);

  (7)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供(5) 、(6)两项,但需提供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及课程班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复印件须含论文期刊封面及目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课题鉴定证书复印件;

  (8)身份证件复印件。

  2.缴纳报名费(含面试费)200元。

  3.2006级非医攻博转博学生不需交报名费,但需交上述(1)、(2)、(4)项材料。

  4.逾期不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干扰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5.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我校无关,由考生自行处理。

  6.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各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7.考生在选择报考类别时须注意: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在“非定向(公费性质)”或“自筹(自费性质)”中选择;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定向(公费性质)”或“委托培养(自费性质)”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