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
2010-06-10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0)76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现已开始。
一、招生名额:15人左右
二、招生专业:
外科学(神经外科学、骨外科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内科学(血液病学、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传染病学)
儿科学
三、招生导师:在上述专业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的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范围:本校各附属医院、其他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医生
五、报名条件:
1、申请人通过研究生培养的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参加全国入学考试的考生),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可以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或者申请人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近三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性刊物上以第一署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三名临床医生。
3、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
六、报名手续及时间
1、本人所在医院人事部门介绍信。
2、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录取后须查验原件。
3、 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奖(复印件)。
4、《2009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见下页 ,用A4纸打印。)
5、报名费150元/人。
6、报名时间:2009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 邮编: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112816、65227655
七、录取与培养
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研究生部研招办发放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招生名额:15人左右
二、招生专业:
外科学(神经外科学、骨外科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内科学(血液病学、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传染病学)
儿科学
三、招生导师:在上述专业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的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范围:本校各附属医院、其他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医生
五、报名条件:
1、申请人通过研究生培养的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参加全国入学考试的考生),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可以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或者申请人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近三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性刊物上以第一署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三名临床医生。
3、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
六、报名手续及时间
1、本人所在医院人事部门介绍信。
2、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录取后须查验原件。
3、 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奖(复印件)。
4、《2009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见下页 ,用A4纸打印。)
5、报名费150元/人。
6、报名时间:2009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 邮编: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112816、65227655
七、录取与培养
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研究生部研招办发放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