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报考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10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博士生第二段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在2010年4月30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完成(或邮寄完成)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填好考试科目)各1份,需在指定贴照片处贴好相片; 
  2、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专家评定的《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 
  6、《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可在复试时送交各相关学院)1份;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9、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的复印件各1份; 
  10、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11、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者还需交考生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思政处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可在教育部网站思政司主页下载)。
  二、报名费 
  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400元,其他考生300元(含初、复试和加试费),外地考生可邮汇。我办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三、资格审查
  考生于5月7日上午9:00—12:00,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广西师大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0)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证件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生简章各项工作时间要求如与本公告不符合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