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公告

各位考生:
  武汉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3月13、14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01、04、附1、附2教学楼,文理学部教一楼(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政治课考试时间:14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信息学部04教学楼202教室。
  从3月8日起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报考学院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00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请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钢笔、圆珠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和无字典存储及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
  四、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考生在答题纸(卡)上除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答案书写在试卷及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五、不到开考时间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上交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一收回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不准带走,否则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与规则。
  七、初试成绩请在4月20日左右上网查询,有关复试事宜请在4月25日左右上网查询,网址:。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 ,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对。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开考后考生应在答题纸(卡)上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卡)无效。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在答题纸(卡)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地方答题,答在其它地方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纸(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上交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一收回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当年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