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已经公布。

关于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新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0年9月4日-5日;
  报到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成都市火车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须来电或来函并附书面申请向所在院系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来校报到时,请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和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各院系迎新点报到,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部咨询。新生入学时,由各院(中心)对新生进行学历学位、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四川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开学时自己带来,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报到时交由各院系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户口关系: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新生报到时咨询我校保卫处。
  (1)我校研究生户口集体户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户口不接收。
  (2)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从外校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新生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校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校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3.档案关系
  (1)我校录取考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档案由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考生本人在调档过程中不得直接接触档案,必须由相应的档案管理单位邮寄;
  对于应届毕业生,因相关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档案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腾骧楼219室西南财经大学研招办(收)
  邮编:611130
  *注意:请务必在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校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我校也会在发给考生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三、费用缴纳
  我校实行按学年缴费注册的学费制度,2010级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制度。新生应在开学报到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具体交费标准视考生获得奖学金等级而定,请新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有关通知(Http:),奖学金相关文件我校同时也会在研招网上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院、专业、学号,交由学院按学号整理后上留存),无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
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报到时交学院)
2
身份证原件验查
身份复印件1份(报到时交学院)
3
硕士学历证书原件验查
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报到时交学院),在职专业学位由于是无学历教育,可不提供此项。
4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验查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到时交学院)

  2.务必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010级新生除需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给考生的通知外,同时也需要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我校也将及时在财大招生网公布最新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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