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转到某某银行了?!”几天不见,不少互相熟悉的厦门银行界人士掏出的名片,名头已经改“姓”。昨日,《厦门市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正式签约,厦门市银行业36家中外资会员一致认为,银行业人员“跳槽”得讲规矩。

  银行扩张,引发人才快速流动

  业内人士反映,在竞争激烈的厦门银行业市场上,银行业人员“跳槽”本是正常现象。但是,这两年来银行业人员的流动确实比较厉害。最近的一波人员流动因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的开业而起。再往前就是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的开业所引起的。新落户的商业银行为了快速打开本地市场,急需熟悉银行业务和本地文化的精英。而中外资银行林立的厦门无疑就像一个蓄水池,积聚了一批渴望才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银行业人才。

  厦门最近还迎来了美国建东银行的落户,厦门国际银行、厦门东亚银行等也在《厦门日报》上“招兵买马”,为厦门布设网点加紧储备人才。

  业内人士称,各家银行留住人才仅仅靠一纸公约是不够的。重要的是,银行要为人才搭建一个发挥才能的平台,营造有利人才发展的环境。

  制定公约,维护银行经营秩序

  然而,银行从业人员的快速流动,特别是违规流动,对一些银行造成了困扰。正因如此,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了《厦门市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希望银行业人员“跳槽”要讲规矩,以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

  其中关键的几条规矩是: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服务期限内要求流动的,应该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依法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从业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在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和地域内不得在会员单位间流动;正在组织或者参与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中途离开会影响该项目正常进行的人员,也不得在会员单位之间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维护银行业人员的正当利益,《公约》也规定所在单位不得以扣留档案、身份证件等手段强行遏制人员流动。在另一方面,各家银行也将“审慎录用”短期内连续多次流动或者不经过书面通知原会员单位就擅自离职的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