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计算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关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科目考试。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考试科目
2011年上半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与会 计电算化”2个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可以同时报考2个科目(即全科考试),也可以选择其中1个科目报考。其中“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是将原“会计基 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融合后新设立的考试科目,考生通过该科目考试后,将视同同时取得“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2个科目的考试,2012 年正式实施无纸化考试后,我市将不再单独举行“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试。

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 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 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时间、方法
2011年上半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10:00至3月16日下午5:00。报名网站网址: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3月7日至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办理)。
2011年下半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7.27 10:00—8.10 17:00。报名网站网址: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

报考说明
2011年上半年
考生参加考试时,根据报名成功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要求,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考点办理考试签 到和照片信息采集手续,签到后根据随机产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到对应的考场按号就坐。开始考试后,输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答题。考生进 入考场时,除第二代身份证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包括笔、计算器等),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将所有物品寄存到考点专设的储物柜(箱)中。
由于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地方性考试,对持有编号前4位为“3302”的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对持有编号前4位不是“3302”的居民身份证人员,需要在网上报名前提供下列资料到宁波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设立的报考资格审核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宁波市(大市概念,下同)户籍居民,提供宁波市身份证管理机构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在宁波市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外地籍学生,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
在宁波工作的外地籍人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持有非居民身份证人员,也需要到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2011年下半年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款手续;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应当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缴费成功”信息时,考生应及时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按确认并产生“考试通知单”后 方为报名成功;逾期不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在报名全部结束后由系统在全市所有有空余位置的考点随机安排考试(考点、考试时间都将随机产生),考生必须在 第一场考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自己的“考试通知单”;考生不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可能会给考生安排复习和参加考试带来不便,请考生慎重考 虑,尽可能自己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
(6)考生缴费完成,选择考试考点和考试时间并按确认后,不得再重新选择,也不得变更考点和考试时间;
(7)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注册信息,一旦按“缴费”按钮后,除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外,不允许再改动其他报名信 息。务必请考生在进行“缴费”前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科目、手机号码、快递发送地址、教材选择等信息,一旦按下“缴费”按钮后,都不得进行修改。
按照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当考生完整录入基本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还需要再选 择确认考点和考试时间,此时网上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完成”,这表明网上报名成功。与此同时,短信平台将通过短信,把登录名、密码等信息再次发给考生与考 生确认。如果考生未收到短信,可能短信平台线路堵塞,考生不必担心。如果考点考场已经选择并可以打印考试通知单的,报名肯定已经成功。

考试时间
2011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举行(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成功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设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2011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起至11月中旬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成功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设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范围及考试题型
2011年上半年无纸化考试是通过计算机随机组卷生成试卷,考生在专设的无纸化考试试场中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的考试。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等4种题型,考试时间为60分钟。《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 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填表题、电算化综合操作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011年下半年无纸化考试继续使用宁波出版社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基础与会计电 算化上机操作指南》3本。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可以使用2010年版本,《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上机操作指南》为2011年专用 教材,以会计电算化知识和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为主要内容,需要与《会计基础》配套使用。

试卷印发
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试卷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刷。考试阅卷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组织。

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通过“宁波市财政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合格人员发给各科考试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后发放。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2011年下半年预计在2011年12月上旬左右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宁波市财政税务局会计报名网(网址:)查询。

说明:该内容来自中华会计网。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沪江网店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