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录取工作安排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提前录取专科院校,7月13日-15日;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5日-9日;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17日;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9日-30日。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9日-13日(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类 理科类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 艺术类本科(公办) 艺术类本科(民办)
本一 本二 提前

专科

本一 本二 提前

专科

统考 统考
男生 女生 音乐 美术 音乐 美术
分数线 343 319 314 345 320 315

210

/110

210

/100

170

/200

219

/180

165

/190

215

/17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 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0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04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5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0分/专业155分以上、 音乐省统考文化150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