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办法

1.竞赛类保送生

我校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备选生中,根据其获奖项目及等级、结合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名单及专业。同一项目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三科决赛获奖生,学校根据其获奖情况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外语类保送生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分别划定包括总成绩及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在内的各专业录取 分数线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个人情况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

3.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我校对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拟录取通知书寄发学生本人,拟录取的预备保送生应于2012年3月16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将预备保送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12:00,学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拟录取预备保送生网上录取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2:00。

2.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校视情况通报生源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空缺名额不递补。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退还。

3.所有保送生均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公示,否则取消保送资格。

5.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综合能力测试费用。费用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