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赴蒙古国对外汉语教师培训方案
为适应世界汉语教学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孔子学院和汉语教学机构对蒙语语种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需求,培养一批懂蒙语和蒙古文化的对外汉语教师,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的蒙语达到准中级水平,能够基本满足在蒙古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了解蒙古的国情和文化;具备较好的第二语言教学汉语教学技能、课堂管理技能、中华文化传播技能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迅速适应赴蒙生活,胜任志愿服务工作,成为合格的中蒙友好交流民间使者。
二、培训方式
集中强化培训。语言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课堂课外训练相结合。
三、培训要求
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注重培养蒙古语言基础和教学与生活环境适应能力,使学员能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教学条件、赴任国的文化、观念以及校方的不同要求等开展工作。培训结束后,学员须提交完成的教案、讲义、试卷、教学课件、文化专题PPT、文化活动方案、宣传材料等。
四、培训课程方案:
总学时:1200
课程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分 |
学时总数 |
01 |
蒙古语语音学 |
6 |
180 |
02 |
蒙古语言与文化 |
4 |
120 |
03 |
蒙古语听力口语实践 |
2 |
60 |
04 |
蒙古语词汇学 |
4 |
120 |
05 |
蒙古国吉里尔文字 |
4 |
120 |
06 |
现代蒙古语 |
4 |
120 |
07 |
蒙古族文学、曲艺、书法、歌曲 |
4 |
120 |
08 |
现代汉语 |
4 |
120 |
09 |
体育 |
2 |
60 |
10 |
蒙古文化史 |
4 |
120 |
11 |
对外汉语教学概论 |
2 |
60 |
|
合计 |
|
1200 |
五、培训费用
赴蒙古国任教的50名学员的培训费由国家汉办承担。食宿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六、培训考核
学员通过一年学习,全部培训课程考核通过,可获得由国家汉办授予的培训证书,并获得由内蒙古大学颁发的汉语教学培训结业证书。
七、日常管理
由内蒙古大学安排教师担任班主任,全天跟班负责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工作。
八、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32周,2010年1月11日—2010年8月31日(寒假四周)
培训地点: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九、食宿安排
住宿:内蒙古大学学生公寓
用餐:奥都餐厅、学生食堂
十、经费预算(见附件)
二OO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