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从发行人董事会做出发行新股预案、股东大会批准,直到获得证监会核准文件为止的有关信息披露。

  具体参照2006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证券前的2-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或募集意向书摘要刊登在至少1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全文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置备于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基本上与IPO的要求一致)

  三、增发和配股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增发新股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发行人从刊登招股意向书开始到股票上市为止,通过证监会指定报刊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有关发行、定价及上市情况的各项公告。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和通过证监会指定报刊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