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是企业对员工绩效考评时所采用的一种方法,比较学术的名称是“强制分类法”,并在此基础上将被分在末端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员工解聘的制度。该制度因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的多年使用而闻名,并被许多中国公司所仿效,变成“热门”的企业管理方式之一。去年夏天回国甚至听说有的大学也开始用此制度来淘汰教授,令我思考该制度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以及其可能产生良好效果的边界条件。

其实,任何一种制度的使用都有它特定的目的,而该目的又与公司意欲提倡的文化和氛围紧密相连。杰克·韦尔奇是一个竞争心很强的个体,他早年在GE工作时,因为自己得到的年终奖金与比他绩效差的员工没有显著差别而深感不安,觉得深深挫伤了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因此,一直都想着要拉开优秀员工与落后员工之间的奖励距离,造成一种大家都争优秀的气氛。这个理想终于在他担任GE的CEO之后实现。而GE的成功使末位淘汰制受到关注,甚至让许多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实现了末位淘汰制就可能导致任何企业的成功。

姑且不论导致企业成功的因素可能林林总总,其实就末位淘汰制本身而言,它并不是一种积极的员工激励制度。为什么呢?

首先,末位淘汰制用相对标准而非绝对标准去考核员工的绩效,造成的结果不是鼓励员工向绝对标准靠拢,而是强调同事之间的竞争(恶性或良性视企业文化而定)。

其次,末位淘汰制的持续使用有可能对企业的总体绩效造成损失,不仅因为几年淘汰下来之后,留下的优秀员工之间的距离可能已经很小,前10%和后10%员工的绩效几乎无显着差异,如果继续淘汰,有可能造成在市场上找不到比淘汰掉的员工更优秀的人才;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每一个在团队中工作的员工,都有某一方面的专长,他在平日与团队成员的不断交往磨合中,彼此都产生了共识和集体记忆:即当团队出现什么方面的问题时应该找谁解决,谁能找到资源,谁具有专业知识,谁能协调,谁能把关,等等,大家都心中有数,不言自明。

如果其中的团队成员不断被淘汰,那么,他带走的就不仅是他自己的专长和资讯,而将造成整个团队部分记忆的缺失,进而影响团队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绩效。与此同时,招聘、培训、培养每一个新员工所花的费用之巨大(据调查,美国公司每招一个一线员工的平均费用为七千美元,若是技术专业人员,费用则在万元以上),新聘员工要完成与团队融为一体的过程之漫长,都会对团队的整体绩效产生负面的影响力。

第三,采用末位淘汰制有可能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因为绩效考核注重的常常是结果而不是过程,所以,那些被幸运分配到容易产生结果的项目或团队里工作的员工就能够避免被淘汰之厄运,而那些被分配到不容易产生结果的项目中,或者合作气氛不良的团队中工作的个体就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威胁。

最后,末位淘汰制的长期使用有可能使企业失去10%最优秀的员工。使用强制分类法的一个基本假设是使员工不断地向上努力从而使企业一年比一年优秀。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在这种强烈竞争氛围下,可能导致优秀员工的身心疲惫,使他们失去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从而产生辞职的念头。

此外,目睹绩效考核末端10%的团队成员遭到淘汰,而这些成员可能恰恰是团队的“活宝”和“黏胶”,那么,他们走了之后,整个团队的气氛不良,绩效优秀的员工也可能感受到无趣和不适,而产生走人的想法。过分强调绩效的企业有可能难以使员工产生心理上的联接和认同,一旦有合适的机会,他们就可能一走了之。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末位淘汰制自有其有效的适用范围。首先,它能保证企业不断有新鲜血液输入,避免企业的僵化思维。其次,对于惰性十足、从未用绩效考核淘汰过员工的企业,这将是一副警醒剂,让所有员工的绩效之弦都崩起来,一开始会有显着的效果。

此外,对于容易考核绩效体系建立的工作,只需单干不需与他人协调合作的岗位(如流水线工人),末位淘汰制的有效会一目了然;而对于相对复杂、无硬性绩效指标、又需要与许多人沟通协调合作的工作(如行政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甚至销售人员),用简单的末位淘汰制就可能产生很复杂的效应。而在高等学校每年用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淘汰教授,其后果则可能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