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推荐方案

一、推荐对象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湖里区民办学校2010届小学毕业生中于2010年2月22日前已在本校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推荐条件

在我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岛内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市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2010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10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还应符合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务工的条件。

三、推荐分配原则

在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民办学校2010届应届小学毕业生中全区推荐名额1300名。各民办小学根据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学生数,按每3名推荐近2名参加电脑派位。

四、推荐程序

1.要求在岛内升学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市户籍2010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10届小学毕业学生自愿向现就读的民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家长和学生都要签名),并填写和办理《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厦门岛内升学申请表》一式3份.

2.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的基础上:①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低于推荐名额的1300名,全部直接获得推荐资格,参加电脑派位;②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高于推荐名额的1300名,各民办小学按《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择优推荐参加电脑派位。

3.各民办小学必须制定具体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一式两份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湖里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在学校张榜公布3天。

4.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在各民办学校张榜公布3天。

5.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统一参加电脑派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①原籍身份证明;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岛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③学生父(母)亲在厦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五、有关说明

1.就读于民办学校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10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10届小学毕业生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推荐。

2.就读于民办学校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10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10届小学毕业生参加厦门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

本办法由湖里区教育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