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作为一门交流工具,在日常对话过程当中起到了彼此间传达想法的媒介作用。我们实际是在用外在的语言来表达内在的思维和想法,最终能够达到一个彼此间有效沟通的目的。

从ETS出题人的角度来分析,托福口语考试实际上是考查你用英文在特定时限下表述自己和别人想法的能力。目前大家在准备口语考试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题目类型不够了解。

玩一项游戏不了解游戏规则,即便你的能力很强,如果不按照套路出牌,只能是死的很有创意的节奏。因此需要大家通过对OG的仔细研究,或者老师的介绍对托福口语的题目类型有全面并且深刻的认识;

第二:语言能力欠缺。

词不达意或者句不达意,即便表述清楚但给人一种不够地道的感觉;

第三:表达能力不足。

无法在特定时限下用言简意赅的语言将陈述和转述的内容表达清楚。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四十五秒或者一分钟内说不完或者说不好的感觉,为什么呢?表达能力差。究竟差在哪儿?这里会有考试时紧张的因素,可能导致的后果即评分标准所讲到的发音不准确、语音语调、语速不够自然,表达不够清晰流畅,当然也可能是先天的表达能力不足所导致。

那么下面到重点,我们的口语表达为啥不地道?

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老外讲什么样的汉语,你会觉得他的汉语很棒?

我的一位来自挪威卑尔根的朋友Marie跟我分享了她做presentation的讲稿,其中的选词我觉得很值得大家细细体味。比如,她写道:“我认为一个最理想的恋爱对象就是一个结婚对象,那样我们的关系不会昙花一现。”我们大致一看,语言组织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意思也基本能表述清楚,但如果做口头的演讲陈述,总会给人一种前半句有些“老外”而后半句很“老内”的感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不妨从这句话的英文源头活水来分析。

这句话的原句是这样的:I think my ideal love partner is a marriage partner. That way our relationship is not temporary.很地道的英文。但在中文语言的表述上Marie却选择了完全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前半句是比较生硬的直译,而且“对象”一词还出现了重复的情况,给人一种很土很秋裤有些晦涩的感觉。事实上,假设让一个稍有语言功底的中国人来表述,他大多会引用主席语录第38章5节27行(虽然据笔者初步估算主席语录只有33章),即“我觉得我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就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此表述,不仅能够很好的表述自己的想法,还能让自己答案略带喜感,甚至能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后半句Marie表述的就非常地道,能够很好的引用汉语习语昙花一现来适当“卖弄”一下,表述自己对希望能有一段持久爱情的美好夙愿。

回到英文表述上来,先拿一个比较常见的成语例子来入手:覆水难收。大家第一次看到这个成语时,会想到用怎样的英文来表述它呢?笔者通过测试,发现大部分学生都是摇头或者很生硬的直译,比如:Some poured water can not be taken back.但假如让native speaker来表述的话,他们往往会说:There is no use crying over spilled milk, or there is no point beating a dead horse.

因此,我们会发现,从表面上来看,是否能够熟练的使用地道的谚语俗语是很多考生卡住的关键。已成为我们口语突破瓶颈的一个重要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