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8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第一次考试3月6日—3月13日4月19、20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
第二次考试5月7日—5月16日6月21、22日35个城市
第三次考试8月6日—8月13日9月13、14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
第四次考试9月17日—9月26日10月25、26日35个城市
第五次考试11月3日—11月7日12月6、7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
35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七、考试吧纲和指定教材
2008年7月以前考试吧纲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基础知识科目指定教材:《期货市场教程》(第五版)(中国期货业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及“”;期货法律法规科目指定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二版)。两教材具体购买办法见中国期货业协会“资格考试”栏目。
2008年7月以后考试吧纲和指定教材如有变化,我会将另行公告。
八、其他事项及说明
1.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的方式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2.联系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电话:010-88087210/88087299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服务咨询电话:上海021-61651128。
ATA期货考试电话咨询专线:021-51876908 3.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