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将于2009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从业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中期协9月8日消息,为加强期货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理念,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开展200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定期检查。

  自2009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根据《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将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从业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而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从业资格取得条件及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反协会自律规则,没有受过暂停从业资格等相关自律处分的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

  协会将通过协会网站陆续公示通过定期检查人员名单。定期检查期间,协会的从业人员资格申请、变更、备案等日常工作照常进行。在定期检查工作基础上,协会将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包括检查从业人员的注册信息及定期检查信息的填报情况、机构对从业人员注册及定期检查信息申报资料的文件存档和管理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和定期检查的相关投诉处理情况等。 (田莉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