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考生介绍几种PETS-4中常用的几种翻译方法,考生在平时练习中应该反复练习这些翻译方法,这样在考场上才能水到渠成。

1. 直译法。所谓直译,就是在译文语言条件许可时,在译文中既保持原文的内容,又保持原文的形式。

在汉语和英语两种语言中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在对于许多英语句子的翻译过程中,完全可以采取直译的方法,这样可以获得一举两得之功效,既保持了原文的结构,又正确表达了原文的内容。直译的焦点不在原文形式,而原文词语的字面意思,即只要按字面意义(或称表层意义)去译,不管结构形式改变与否都是直译。如既能保留字面意思,又能保存原句句式,则是典型的直译。

例如:Tom always boasts about his past.

汤姆总是吹嘘自己的过去。

They enjoy the adult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s at work and feel stimulated by demands and challenges of being employed.

他们喜欢在工作上和他人建立的那种成人的关系,并由于工作上的要求及挑战而感到激奋。

以上两例译文都使用了直译法,即根据句子的语法结构,按照原文的内容,保持原文形式的特点,直接译出。对于那些英语和汉语的句法结构非常相近的句子,甚至完全一致的句子,都可以采用直译法。但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在句法结构上或者说表达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字对字”的翻译(word-for-word translation)毕竟非常有限。直译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进行,即“必须达意”。如果认为“只要一字一字地将原文换成汉语,就是直译”,那便曲解了直译的意思。因此,要克服对直译理解的这种片面性。

直译法有着显而易见的优越性:一方面有助于保存原著的格调,另一方面又有助于不断从外国引进一些新鲜、生动的词语和表达方法。汉语中有好多词语与英语是对等的。open secret 公开的秘密 chain reaction 连锁反应black market 黑市 cold war 冷战这些都是直译的范例。

2.意译法。意译是直译的对立面,没有直译,就无所谓意译。

当原文的思想内容与译文的表达形式有矛盾不宜采用直译方法处理,就应采用意译法,也就是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而重点在于正确表达原文的内容,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从词的基本意思出发进一步引申词义,用比较恰当的汉语词汇表达出来。只有在正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翻译方法以调整原文结构,用规范的汉语加以表达,才叫真正作到了“意译”,翻译实践证明,大量英语句子的汉译都要采取“意译”,

例如:Don't cross the bridge till you get to it.

如按原文字面意思和句子结构直译成“不到桥不要过桥”或“到了桥才过桥”,就是一句毫无意义的废话。如采用意译法处理,译成“不必自取烦恼”“车到山前必有路”“不要杞人忧天”,“麻烦还未到,不要去烦恼”等意,其深刻含义便跃然纸上。当然,意译不等于乱译,胡乱地翻译是不符合“忠实”的翻译标准的。

This is where the shoe pinches.

一般情况下,此句之真正含义与“鞋子”并无关系,直译成“这儿就是鞋子挤脚疼的地方”令人费解,只能意译出其抽象含义:“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3.直译和意译并用。直译和意译是翻译中最基本的两种方法。在翻译过程中,有时使用直译法,有时使用意译法,有时则两者必须并用。例如:

This was the last straw. I was very young:the prospect of working under a woman constituted the ultimate indignity.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当时很年轻,我要在一个女人手下工作,这对我简直是最大的侮辱。

“This was the last straw.”用的是意译法,后面的部分用的是直译法。这是典型的直译与意译并用。

He drinks in all the words and expressions which come to him in a fresh,ever-bubbling spring.

他全部吸收了那些如同一股清新的、不断涌出的泉水般流向他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这个句子中前半部分用了直译法,后边的“come to him in a fresh,ever-bubbling spring”用了意译法。一般来说,如果直译能够晓畅达意,则应坚持直译,如果直译不能完全达意则要采取一些补偿措施,做一些必要的添加、删除,甚至采用意译手法。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灵活机动,哪个方法效果好,就采用哪个方法,不可勉为其难。要摆脱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最巧妙、最精确地传达原文内容,决不可随意脱离或替换原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