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煤炭研究室,于1954年在大连中国科学院石油研究所(即现在的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挂牌成立。1961年,煤炭研究室扩建为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搬迁至山西省太原市。1978年9月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沿用至今。
  五十多年来,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逐渐发展壮大,已经成长为高技术基地型研究所,主要从事能源环境、先进材料和绿色化工三大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从基础研究到工艺过程开发直至产业化的科技体系已经逐渐完备。山西煤化所在各个历史时期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迄今为止,研究所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等各项成果奖180余项,获准国家授权专利570多项,一些重大科技成果已经在企业得到推广应用,为国家获得数十亿元的经济效益。
  进入21世纪,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顺应时代要求,凝练科技目标,实施机制创新,调整确立新的发展战略:围绕煤炭优化利用,继续在能源环境、绿色化工和先进材料三大领域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将致力于实现基础研究国际化、高技术研究产权化,应用研究产业化,致力于为国家提供满足能源战略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和高层次科技人才。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学位授予单位之一。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11个二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3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及1个化学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所的博士生导师(包括客座导师)44人,硕士生导师61人,在读研究生300余人。我所一贯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已成为科研创新的生力军,取得的研究成果日益受到国内外同行的广泛关注,历年来培养的博士生曾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国家发明技术二等奖”、“全国优秀青年化学家”称号及“国际催化青年科学家奖”等国内外重大奖项,两百余名博硕士研究生荣获过“国家奖学金”、“中科院院长奖学金特别奖”、“中科院院长奖学金优秀奖”及“壳牌奖学金”、“德国西格里优秀研究生奖”、“中科合成油优秀科研奖”、“潞安能源化工优秀奖学金”等各种奖励。
  2016年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在以下11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在以下3个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085216),201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7名(其中含专业学位13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2016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生15名左右,直博生10名左右。直博生占用我所博士招生指标,不再占用我所硕士招生指标。在所有招生专业及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尽早同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为招生属地列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考生报考时应注意:“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43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请正确详细填写,档案调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均直接采用报名填写信息。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