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首都体育学院(原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创建于1956年,坐落于海淀大学园区,西邻中关村科技园区,东临北京著名的蓟门烟树景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为适应首都体育、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0年5月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我校经5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场馆设施等综合办学实力方面已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我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20多年来,学科结构日趋完善,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现拥有体育学学科全部4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及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研究生。2009年成为首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11年获得“体育学”与“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通过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审核,开始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2014年新增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历届毕业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国家机关、全国高校和各级科研机构,并已成为各单位的骨干或业务中坚。欢迎全国体育院(系)、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中小学体育教师等在职人员报考;我校接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足、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截止2014年学校共有上级批准立项15个“学术创新团队”,42人入选各级人才项目;4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被评为全国师德标兵;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占全校比例达53%,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全校比例达84%。导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具有多年指导研究生的经验。指导教师不接受咨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体育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领域的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四)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学生(非应届本科在校生)报考。
  (五)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研究生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生,向教研室推荐,由教研室组织复试后确定是否接收。具体参见《首都体育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