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06年4月起日语须在二级以上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2006-03-22 10:00
日本法务省最近决定,自2006年4月起,将要求留学生须具有二级以上日语水平,就学生须具有四级以上日语水平;申请留学和就学人员须提供过去3年的年度收入证明和标明收支明细的存折复印件,否则将不能取得留学资格认定证明及办理签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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