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日期:2008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含双休日)办理英语中级口译笔试合格证书;

2008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含双休日)办理英语中级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二、办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三、办证地址:浦东东方路121号或后门钱仓路400号(均近浦东大道)教学楼一楼。
联系电话:63774103
附近交通:地铁四号线(浦东大道站下),近期浦东大道因“东西通道”改建,时有公交线路改道,请注意。

四、办证需带:
1、二寸正面近期证件照一张(凡与现年龄不符、大头贴、风景照等均不能办理)。
2、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
3、办证费30元。

五、在南京、宁波、杭州、苏州、深圳、青岛、武汉、烟台、南昌、无锡、扬州、南通考点报名的考生如需办理证书,请到指定的办证代理点办理。办证代理点单位可在本网站服务指南栏查询,也可自行来沪办理(可当场领证)。

六、口试合格的考生请注意:证书上姓名需打印拼音,如有多音字时,请在办证时向办证人员加以说明。

七、逾期未办者请于2009年5月初在本网站查询下一期的办证时间。

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