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开发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

一、考试等级及报考条件

考试等级: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

报考条件: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

二、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带近期二寸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缴纳报考费,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表》,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考费用:一级B、一级、二级为60元;三级为90元。

考试前5天开始考生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二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

参加PETS所有级别考试的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以被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

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25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点公示为准)。

报名地点:

1、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培训部,硚口区利济北路136号,电话号码85864249。

2、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教务处,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电话号码50654054、50654055。

五、考试时间

2013年3月23-24日。周六上午安排笔试,周六下午至周日下午随机安排口试。

六、合格证书

本考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及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PETS考试合格证书式样按国际通行证书式样设计,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5月份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由各考点负责发放,考生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七、注意事项

1、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填写或未正确填写上一次考试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2、保留的成绩只能是相同级别的考试。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项目,即使不同级别单考项目均合格也不得获得合格证书。

3、笔试考试时,考生须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