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留学生回国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的原因。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开具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办法,目的是协助国内用人单位完善人事劳动手续,方便留学人员顺利就业。

服务对象主要是从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出国前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 回国后落实好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便日后进行调档、转正定级等人事劳动手续。落户介绍信可以帮助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其次,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的接收单位。

(1)、在国家工商总局或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含50万)以上,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法人企业(含外资企业);

(2)、在当地各级编制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市属事业法人单位;

(3)、在国家民政部门、当地民政部门、司法局等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在京社团组织、专业协会、合伙制事务所等。

最后,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基本步骤。

 

第一步,联系并落实好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其类型和“单位立户管理办法”到中心办理立户手续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步,准备好申请材料。留学人员根据就业单位的类型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档案调入和户籍确认等。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办理相关材料如接收函、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档案保管证明等。

第三步,聘用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审核。

第四步,得到领取审核结果通知后,留学人员本人带身份证件领取就业、落户文件。

第五步,《就业报到证》一份放入档案,另一份交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人事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接人事转接手续;持《落户介绍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欲落户省,市相关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迁移、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