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在高考招生和大学办学等各方面明确了诸多要求。

高校可自设本科专业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表示,根据《意见》,今后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将保持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

今后,省级政府将可审批设立专科院校,审核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高校将可自行设置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研究生二级学科,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可自行增列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对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可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完善破格录取方式

在高考改革部分,该意见指出要逐步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范围,在坚持统一高考基础上,探索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方式,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知识+技能”录取模式。要规范高校招生秩序、高考加分项目和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

除了本科生招生改革,对于硕士生招生制度也要进行改革,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潜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内容体系等改革,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首要因素,完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等长学制选拔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与名额补偿机制。

高校教授有望拿年薪

《意见》提出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

今后,高校将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实行聘用制,探索年薪制,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同时,学院内部将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扩大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自主权。

鼓励建立大学联盟

目前,大学间的联盟正在兴起,之前有G9高校联盟、北京高科联盟等,意见指出要鼓励地方建立大学联盟,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

除了国内大学之间的联合,意见还提出要提升中外大学的合作,支持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在部分高校开展聘请外籍人员担任“学术院系主任”、“学术校长”试点;推动高校结合实际提出聘用外籍教师比例的增长性目标;做好高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