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理科综合《考试说明》调整的表现为:在能力考查上更加注重体现理科特点;在知识考查上体现与新的高中教学大纲的联系性和过渡性;在题型上更加合理发挥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的测试功能;在试卷题目结构上增加了透明度;在试题难度上保持了稳定性;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具体变化体现在以下几点: 

体现理科特点 

2003年理科综合《考试说明》在“能力要求”和“考试内容”中增加了突出理科综合能力和知识两方面的考查内容。 

1.注重了定量的理性思维能力的考查。 

在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单学科考试说明中都有“应用数学知识处理学科问题的能力”。“能力要求”中的分析综合能力的目标中,增加了“定量描述自然科学的现象和规律。包括用数学知识处理物理问题、化学计算,以及用简单的图、表和数据描述生命活动的特征等方面”。这些在过去几年理科综合的高考试卷中已有所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入这一条能力目标是对过去高考试题的说明,体现了理科综合能力测试的研究还处在“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不断完善和开发阶段;同时也进一步说明理科综合对定量理性思维能力的考查目标(定量描述自然科学的现象和规律)和考查形式(用数学知识处理物理问题、化学计算,以及用简单的图、表和数据描述生命活动的特征等方面)。 

2.进一步明确对实验能力的考查。 

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学科都是实验性学科,注重实验能力的考查是理科综合能力测试的命题方向之一。高考理科综合试题中,实验试题所占的份量达到或超过了20%(2001年的分值为70分,2002年60分),2003年的《考试说明》中的实验能力要求目标没有变化,但在考试范围内,对生物和物理的实验内容作了补充和调整。 

生物学科增加了实验考查的内容,在前几年的高考试题中有生物的实验试题,但《考试说明》中没有规定其考试内容,2003年增加了实验内容(都是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上有的五个学生实验内容),这是强化了理科综合考试中对生物学科实验的考查,并强调了教材中学生实验的重要性。 

理科综合《考试说明》中物理学科2002年考查的范围规定的实验为17个,2003年为14个,删除了4个学生实验增加了1个学生实验,删除实验中3个是初中物理实验,1个高中物理实验,增加的1个是初中物理实验。(详细内容见本文后的《考试说明》的具体变化)。 

在知识的取舍上反映新教材的特点 

2003年理科综合《考试说明》与2002年相比,三个学科在考试范围上都作了适当的调整,总体上的变化是:减少考试内容,降低部分知识的要求。(未完待续) 

《中国教育报》甘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