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高考照顾政策于日前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将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开始适用。

2012年起,黑龙江省将实行新的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其他照顾政策不变)。新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为:黑龙江省属高等院校招生时,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的考生或者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自2014年起,黑龙江省将取消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加分投档照顾资格等四项高考加分项目;削减三项高考加分项目的加分幅度,其中对俄语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由降低20分投档改为降低10分投档;部分项目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包括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