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临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3号)精神,现将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报名、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早9时-3月15日晚24时。网站地址: 。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4月6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
地点:宜宾肿瘤医院(酒都全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南岸蜀南大道东段14号)。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和四川医学网()查询。

四、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1份。(表格式样见附件1)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1份。(表格式样见附件2)
5、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以上按顺序排列整齐,复印件要完整清楚)
(二)报考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1份。(表格式样见附件1)
4、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5、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在2011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以上按顺序排列整齐,复印件要完整清楚)
(三)个体医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必备材料: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其身份证信息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一致。
(四)报名资料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采用 A4纸,按照报名提交资料顺序进行装订。
2、照片: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2张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相一致,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并在照片背面填写考生区县、姓名、报考类别、身份证号。
3、认真仔细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并在承诺报名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栏签名确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五、其他事项
(一)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按四川省考区办要求统一安排在成都考点进行考试。考生网报考点为成都考点,在工作单位栏加录代码408。现场报名审核在宜宾考点进行。
(二)口腔类考生,按四川省考区办要求统一安排在自贡考点进行考试。考生网报考点为自贡考点,在考试报名信息录入时单位栏加录代码505。现场报名审核在宜宾考点进行。
(三)按省考区办要求,现场报名审核严格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修订版)》及卫生部有关报名考试规定进行。请各位考生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
(四)考生网上报名所填的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办证及注册等,考生必须对所填的信息负责,如果信息填错,考试合格后,导致医师资格证书上的信息错误,影响注册,考点不再进行信息修改,考生自行负责。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报名不能进行网上补报工作。
(六)报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