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上海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5.2万人,比2011年减招1000人左右,比2010年减招4000人左右。

上海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中取消“综合能力测试”,凡在上海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1”的统一考试。今年高考加分政策不做调整,延续2011年加分政策。

上海市教委昨天发布《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要求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开展。

考生须签定诚信承诺书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

2012年零志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专业志愿,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按往年志愿填报方式进行填报。

艺术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科专业,将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教育部在本市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为第二批次。考生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填报为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中旬。第二次填报为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后)。

取消“综合能力测试”

上海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中取消“综合能力测试”。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1”的统一考试。“3+1”的总分满分为6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3”的统一考试。“3”的总分满分为45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

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

2012年,继续实施鼓励本市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的各项措施。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认可本市加分投档的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招生院校接收到的仍然是考生原始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又同意降分录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继续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不得拒招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残疾考生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不得拒绝招收高考成绩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

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地(区县)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体育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赛事组织及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的程序公开和结果公示。民族、公安等部门将严格执行民族成份及户籍等变更工作要求,认真把关,从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