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考生个人在2012年3月18日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录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报所在医疗机构进行初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二)资格审核确认:

1、单位审核、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16日-4月6日

各医疗机构初审后,统一持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辖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如考生个人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的,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2、考区复审时间:2012年4月11-24日

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到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办理考生报考资格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