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常见问题解答(3)

七、怎样才能得到PETS合格证书?

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

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从2003年上半年的考试开始,PETS考试的单项合格成绩将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即如果考生在一次考试中只有单项(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且在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口试或笔试)成绩合格,则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2003年以前的成绩不予保留。

从2003年开始,单次考试中只有单项成绩合格且未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可以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证》。2003年以前的合格成绩将不补发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证》。

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将可以获得由省级考试机构制作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八、PETS的考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考生在哪里报名?

为满足考生的实际需要,从2003年开始,PETS的1、2、3、5级均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PETS的1、2、3在每年3月和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开考;PETS的5在每年6月和12月的第3个周六、周日开考)。1B和4级仅在上半年开考(每年3月和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开考)。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九、怎样才能得到考试大纲以及其他的学习材料?

PETS各级考试大纲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考生可在当地书店购买,或报名时在报名点购买。

PETS不指定专用教材。凡符合PETS相关级别要求的教材,都适于考生学习和准备考试。考虑到某些级别的特殊性,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出版了PETS 1及其附属级—PETS 1B的教材,并将于2003年初出版PETS 2的教材,在全国发行。

十、考生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⑴考生在报名时填写《报名卡》或以其他形式按报名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按规定履行各项手续,随后还要按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否则依然无法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验《准考证》上的信息内容,有错误时应及时要求报名点更改。

⑵开考前一天,考生最好先到《考试通知单》上所安排的考试地点,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场。

⑶考试时考生应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参见本须知的第二部分),并要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违反考试规定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⑷考试前,考生一定要准备好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以及2B铅笔。考试中,不得使用其他类型的笔。

⑸一级B(PETS 1B)---四级(PETS 4)共五个级别考试的报名地点由承办该项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考试机构决定,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可向他们咨询。第五级(PETS 5,即原WSK·EPT)的报名地在全国各WSK考点。

⑹PETS考试考生报考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跨地区报考。

⑺考生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8:45后不得入场。上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9:00后不得入场;下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13:30开始入场,14:00后不得入场。

⑻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或者护照、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十一、考试成绩查询电话

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电话查询分数服务。全国统一电话号码:168-97026

查询时间:原则上考后40天开始

查询办法:考生须按照话音指令输入准考证号码获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