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以来由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以证书上加盖的公章为依据)的各类艺术竞赛中或器乐(含西洋管乐、弦乐、打击乐、民乐、键盘乐等)、声乐、舞蹈、京昆、美术等个人项目市、区级三等奖及团体项目三等奖以上的骨干队员。

  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比赛项目参照如下:

  (1)北京市第九届学生艺术 节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骨干队员;

  (2)北京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决赛及海淀区选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骨干队员;

  (3)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4)2007年5月以来委托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承办的独奏、独唱、舞蹈、美术、京昆等十一个单项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个人某项专业水平突出(如: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舞蹈、声乐、美术、京昆等),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资格可参加报名。